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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引热议
作者: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日期:2020-06-16
   5G商用牌照发放一周年

   5G时代,信息传播的个性化体验越来越深得公众青睐,不过相关的安全问题也引发关注。

   201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广电颁发5G商用牌照,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时代。

   如今5G商用牌照发放已经过去整整一年。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建成的5G基站超过25万个,有130款5G手机获得入网销售许可,5G终端连接数超过3600万。

   随着5G建设、应用落地速度进一步加快,5G相关技术广泛地在物联网、VR和AR等场景中被使用,同时也带来了人们对信息泄露、个人数据被滥用等方面的担忧。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关注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新基建”中的5G基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拓展5G应用”位列其中。

   事实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此前已多次就加快5G基建等“新基建”项目作出部署。

   最近,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5G网络向县城延伸覆盖”纳入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

   “新基建”是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七大领域: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

   这七大领域中,5G基建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此外,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同样离不开5G技术的使用。

   而中国5G商用牌照发放的这一年时间里,5G基建的建设发展速度也超乎想象。

   6月6日,在5G发牌一周年线上峰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鲁春丛表示,在网络建设方面,预计今年底,5G基站将超过60万个,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在应用创新方面,全国累计开展5G创新应用400余项,广泛涉及工业、交通、医疗等多个行业。在建“5G﹢工业互联网”项目超过600个,5G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不断显现。在产业支撑方面,截至5月底,国内5G手机累计出货量5985万部,预计2020年5G手机出货量将达1.8亿部。

   值得一提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比4G技术,5G的高带宽、低延时等特性,为抗击疫情时期的远程会诊提供了极大助力。1月23日,有关部门要求,3天内完成火神山医院无线网4G、5G覆盖工程。原本需要近1个月才能开通的5G基站,三大运营商均在两天时间内就实现开通。

   1月31日,武汉火神山医院首个“远程会诊平台”完成网络铺设和设备调试。此后,以5G技术为基础的远程会诊系统更是大显身手,迅速汇集了多地的优质医疗力量,以远程会诊的方式,救治新冠肺炎危重症病人。

   除了远程诊疗外,5G智能机器人、5G无人防疫车、5G热成像体温检测系统等多个5G“黑科技”,也在抗疫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过程中,通过5G实时高清直播,数千万网友还变成了“云监工”,共同见证两座医院的建设进程以及5G技术的应用落地。

   代表委员热议

   5G与信息安全

   虽然相比4G技术,5G技术拥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不过,不少专家学者也提出了担忧。

   “我们要张开双臂迎接5G给我们带来的美好的东西,可是也很遗憾,我个人也有更多的担忧。”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经济峰会“迎接5G时代”会场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吴曼青表示。

   对于5G时代可能带来的安全隐忧,吴曼青指出两方面内容:第一,5G时代个人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将会更加凸显;第二,作为一个国家,每天生活的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也会变得更加突出。

   2019年10月2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出席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5G,开创数字经济新时代”分论坛时也曾表示,5G的产品总体是安全可用的,其可以推动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发展为人工智能物联网,并使得语音和人脸识别及变脸应用平民化,但也会在隐私层面上引发社会担忧。作为网络新技术的集中体现,5G是十年一代的移动通信技术,但其发展面临频谱资源、站址选择、网络安全的挑战,催生新业态的同时也带来法律适应性等风险,需要在发展中从技术、管理和法制等方面完善与应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于5G时代的信息安全问题,有多位代表委员带来了相关建议、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今年带来了4份提案,分别关注构建新基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国家5G安全战略》制定、加强信创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等话题。

   他认为,新基建的本质是数字化基建,它将进一步促进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的连通和融合,加快“大安全”时代的来临。网络安全不再只影响虚拟空间,而是扩展到了现实世界,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周鸿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络安全贯穿新基建的战略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安全和运行安全的始终,其中最突出的是“一套关键基础型设施”和“一个重度场景”的安全问题。

   一套关键基础型设施指的就是5G建设。“5G的价值并不简单地让我们手机看视频更快了,而是为我们整个产业互联网、整个物联网时代打造的。”周鸿祎说,作为新一代的数字基础设施,5G在赋能发展的同时也将引发新的网络安全风险,其安全性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意义。今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也明确表示,着力构建5G安全保障体系。因此,周鸿祎建议,应当从战略高度审视5G网络安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加强5G安全的顶层设计,制定《国家5G安全战略》。

   “5G技术与物联网、AR、VR等技术和应用结合后,用户信息必然会更多地被收集和使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董事长、总经理魏明近两年一直关注这方面问题。

   他今年发起并与数十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数据安全法的议案。他指出,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新兴技术的快速崛起,数据安全不仅面临数据窃取、篡改与伪造等传统威胁,同时也存在日益增多的数据滥用、个人信息与隐私泄露等新问题。

   魏明以为,尽管中国近年已加快数据及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进度,并制定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仍存在“数据主权”地位尚未确立、数据经营难有效监管等问题。例如,网络安全法主要是针对网络层面的安全规范,但未能从数据信息全维度进行规范,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法律层级低,要求较为分散,难以系统性解决数据安全保障问题。此外,数据采集、加工和利用等业务缺乏准入资格和管理依据,难以进行有效监管,部分业务“野蛮生长”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魏明表示,加快制定数据安全法已刻不容缓,并提出了确立数据主权、明确数据安全法的管辖范围,对数据经营进行牌照化管理,建立数据采集、加工和利用业务的准入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和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责任主体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建议。

   疫情后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受重视

   除了5G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安全等问题外,从更广泛层面来看,5G时代仍有一些以往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深入思考。

   例如,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旧是一个需要长久讨论的话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很多基层部门或组织也收集了大量个人信息。但疫情过后,这些信息的处理问题也比较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信息当事人有权决定自己的个人信息应当如何被公开、如何被使用,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公开,都应当以当事人的同意为前提,法律要设计多种规范以保证当事人同意的有效性。数据收集保存方,要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方面尽职尽责,强化其在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不规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甄贞说。她认为,应当有针对性地对过度收集、疏于监管等问题加以解决,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得到更好的保护。

   甄贞建议,对于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挂钩疫情防控目的,凡非疫情防控所必需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集,并根据重点人群与普通人群的防控特点,向社会公开发布个人信息收集名录。

   她认为,应当建立公民个人信息定期清理机制,参照档案保存的管理模式,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收集的不同类别个人信息的保管期限,对于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由相关负责人员及时运用删除数据库、销毁纸质文档等方式予以清除,降低信息保管成本和泄露风险。

   甄贞还指出,当下针对违规披露或者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问责追责机制执行并不到位,违法成本过低。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设置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分级式处罚措施相对健全,但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追责的主体少、处罚轻,警示作用有限,威慑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因此她还建议,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元化载体公开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违法行为线索收集渠道,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全面从严从重处理,并定期发布涉疫情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典型案例。

   另外,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方面的立法进程也在加快。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行政处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

   值得一提的是,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备受关注的人格权独立成编。从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全面建立反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5G、AI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民法典的出台将加速我国公民隐私权和个人数据权利等相关保护工作的依法展开。

   (以上内容根据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参考报》等媒体报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