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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对互联网垄断说“不”
作者: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日期:2020-12-17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称,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来自48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联盟分别对脸书(Facebook)提起了两起反垄断诉讼。

   11月10日,欧委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宣布,欧盟对美国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第一阶段调查结束,认为该公司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一个月间,中美欧相继对互联网公司掀起反垄断调查和裁决,对互联网垄断行为说“不”。

   随着互联网渗透到每个人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人们警醒地发现,当我们离不开这些互联网大平台时,它们对我们是否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控制和垄断?

   反观过去十多年互联网的成长经历,各国监管当局对该领域发展持相当的包容和宽松态度,互联网公司的蓬勃发展,提高了社会组织效率,增进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作为一种经济新势力,互联网公司挑战僵化的组织结构,打破行业传统格局,成为人们欢迎和拥抱的新经济力量。

   但它们在挑战和打破某种垄断后,却慢慢变成了它们自己曾经非常讨厌的对象。例如日前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表示,大型美国公司如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Google)等均采取非竞争性方法来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并指出“那些曾经斗志旺盛、处于劣势、挑战现状的初创公司,已经变成了我们在石油大亨和铁路大亨时代最后看到的那种垄断企业。”

   中国也看到这一趋势的不利影响,毕竟无论何种垄断,都会伤害市场活力、降低社会效率和打压科技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2月11日召开的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也是在12天内中央第二次提出“反垄断”的论断。

   近来,“是否该叫停抢占小超市菜市场的电商社区团购潮”成为舆论热点,这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烧钱补贴卖菜,甚至打广告称“一分钱可以买到多种蔬菜和水果”。这样的“配方”是不是很熟悉?从网约车到共享单车、从外卖到现在的社区团购,无不是巨头烧钱抢夺市场的套路,先以烧钱和补贴方式挤垮某一行业的大量公司,当占据垄断地位的优势后,就将让商户和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额的平台费用。

   这种烧钱抢占市场的行为当属典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但由于之前对互联网发展持相对宽容态度,所以该领域即使出现了“野蛮生长”以及“恃大凌小”的现象,管理部门也未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警示和制约。虽然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早已出台多年,但从未在互联网领域形成一个反垄断的判例,也未对互联网公司形成真正的威慑力。

   这次中美欧同时对互联网垄断行为发起制裁措施,不仅因为“进击”的互联网平台可能打击甚至毁灭正常的商业秩序,也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舆论形成了一定的把控,冲击了人们信息获取的自由度,有人以“茧房信息”来形容信息获取受限的现象。著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这些互联网庞然大物现在支配了信息的传播和对政治动员的协调。这对运作良好的民主制度构成了独一无二的威胁。”

   从有形的平台垄断到无形的信息控制,垄断资本天生追逐垄断市场。社会需要反思的是,发挥资本有效作用的同时,如何保证市场良性运转,发挥市场高效运行的同时,如何防止资本走向垄断,而不是演变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垄断结果。这其间需要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警醒,尤其是法律的制衡。

   微信公众号:国际商报

   文字/路虹

   编辑/李子晨

   视觉/郭小溪

   审核/王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