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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周汉民委员:守护信息安全 需法律这道“墙”
作者:   来源:人民政协网   日期:2019-03-07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修菁) “这场数据革命来得过于猛烈,以至于人们还没有充分掌握,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等问题日趋严重,引发全社会关于信息安全的担忧,所以,亟需立法加以规范。”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言人4日在回答中外媒体提问时,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对此,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很欣慰。在连续两年的政协全会小组发言和提案中,他都在呼吁这一内容。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在诸多安全问题,跨国、跨境的国民信息流动一旦失当,甚至有可能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在周汉民看来,不管是从保护公民财产、人身安全,还是国家安全的考虑,从立法的层面,规范企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如何从根儿上治理个人信息不当泄露和使用,周汉民建议在具体法律条款上,明确个人数据的边界范围,对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加以区分,对前者要予以高度保护,限制被收集、加工和流动,对后者可以强化利用,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商业和公共管理方面的价值。
    目前,公安和司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打击犯罪卓有成效,但受害者仍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周汉民指出,要厘清个人信息在民事、刑事、行政范围内的界限,建议《民法总则》和其他民事规范进一步明晰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对于不宜入刑的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明确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考虑到刑事、民事救济手段都存在滞后性和局限性,周汉民还建议,中国可参考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欧盟的数据保护委员会、日本的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等,也设立专门的数据保护执法机构,以发挥行政监管体制的作用,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维护市场的正常发展。
    此外,周汉民还特别指出,我国青少年网民数量已超过3亿人,青少年的生活方式甚至思想意识都与互联网息息相关。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必须考虑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护,防止其信息权益受到侵害。